近日,浉河区人民调解中心派驻法院调解员潘煜收到了平桥区某医药超市经营负责人黄某送来的一面锦旗,黄某感激的说道:“多亏了浉河区调解中心的调解员,让我和银行签订了满意的还贷协议,医药超市才有了扭亏为盈的运营保障,解决了我的烦心事,也让我切身感受到了浉河区优化营商环境的力度和温度!再次感谢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组织!” 

黄某系平桥区某医药超市的经理,2022年3月该超市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向信阳某银行申请了107万元贷款,双方就贷款的具体事项约定了还款时间、利息结算和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起初该超市按协议准时进行了利息和本金的还款,先后向银行支付了17万元,后来受疫情影响,该超市经营困难,亏损严重,无法再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最终被信阳某银行起诉至浉河区人民法院。

立案庭按程序将案件流转到派驻法院专职调解员潘煜手中,调解员第一时间向当事人了解了案件的详细情况,询问了黄经理意愿,黄经理表示疫情已结束,超市经营在慢慢好转,当下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实在没有这个能力,提出了分期分批还款的调解意见。调解员知悉后,与银行进行了多次沟通,本着既不损害银行利益且能减轻超市经营负担的调解思路,将双方约到一起进行了面对面的调解。经多次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约定黄经理从2023年5月开始,每月28日前按先息后本偿还5万元至清偿为止。 

至此,一桩诉前涉企纠纷调解案件成功落下帷幕,浉河区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本着“依法调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理念,践行“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夯实了浉河区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实根基。

来源:澎湃新闻,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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